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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第二阶段)于2020年2月1日完成上线工作。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明细清册 制表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勐统税务分局 文书制作日期:2019年12月01日 至 2019年12月31日 报送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勐统税务分局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温税一稽罚告〔2019〕816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温税一稽罚告〔2019〕778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温税一稽罚告〔2019〕810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温税一稽罚告〔2020〕3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温税一稽罚告〔2019〕814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温税二稽检通一〔2020〕5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913309227625326361)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舟地税稽处〔2016〕60014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温税一稽罚告〔2019〕811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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