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6]17号)有关规定,现就中央管理的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的有关精神,中央财政拟对各地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天津市、河北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南京、成都、西安分行,石家庄、长春、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海口、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制度规定,为规范中央财政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现公布2016年第二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见附件)。
按照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关于开展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专项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为强化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证资金所支持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
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