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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从2003年6月1日起,对硼酸、铜材、铜锍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内容海关总署已以2003年第27号和2003年第39号公告对外发布。
海关总署: 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对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有关规定。
为实现银行、外汇管理局和海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加强对进口货物报关单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工作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走私、逃套汇违法犯罪活动,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发了“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并于1999年1月1日正。
为加强“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管理,统一操作平台,确保该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方便企业、银行、外汇部门办理进口付汇及核销手续,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03年10月8日起将“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迁移到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的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3年8月6日开始,期限为5年。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最近就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向海关总署提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并已获海关总署核准。
你局《关于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国际承包工程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请示》(京国税发[2003]150号)收悉。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执行《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00号)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边贸省(自治区)应从国家大局出发,执行调整后统一的边贸政策。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按照守法便利原则促进我国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决定自2003年9月1日起,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以下简称“联网企业)内销可集中办理补税手续,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已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开始期终复审调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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