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2008年1月21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针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在编制和审计2007年年报过程中提出的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认股权、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方面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笔者在此谈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要点的理解。
一、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
1.限售股权划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持有的限售股权,下同)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由于不具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应具备的条件和特性,因此,应划分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应按《
2.限售股权的分类处理
以上限售股权是对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持有的限售股权的会计处理。《
但是原先投资的公司成功实现IPO、认购IPO中网下配售的新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等等,对这部分限售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释第1号并未予以规范。现在最新的专家工作组意见明确:此类限售股权通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
3.限售股权可以采用公允价值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
《
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
专家工作组意见明确了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的会计处理,即所发行的认股权符合《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按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分摊结果分别贷记“应付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面值)”、“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溢折价)”科目。对于认股权证部分,当发行人同时为标的证券发行人时,发行人无需按市场上交易权证的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认股权的余额进行调整。如果发行人在到期日前回购认股权证,公司必须按规定面值回购债券部分,其回购价款同该部分认股权证对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余额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差额情况借记或贷记相关费用类账户。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后续计量可比照普通的可转换公司债,对于公司债部分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溢折价)”科目。若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则“应付利息”由“应付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应计利息)”科目替代。
企业取得附认股权证部分,以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计量基础,一般是认股权证的初始取得成本,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XX公司股票(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权证持有人不应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如果股票价格变动对持有人有利,此时,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出售权证,或者行权获得股票并在适当时机出售获利。如果持有人选择行权,则应当以行权支付的价款,连同行权部分认股权证的账面价值,作为行权获得股票的初始成本,并根据持有目的确认为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如果持有人出售权证,则将权证的账面价值作为出售权证的成本,获得的价款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XX公司股票(成本)”科目,根据盈亏情况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XX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科目。
三、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追溯调整
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第一步,将截至首次执行日前原先按照权益法核算所形成的“损益调整”、“投资准备”两个明细科目的余额冲回,相应调整以前期间的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并根据投资收益的调整情况追溯调整法定盈余公积;
第二步,如果原先股权投资差额反映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的(无论是借差还是贷差,也无论是否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在首次执行日前按照《
经过上述两步追溯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投资”应该只剩下两个明细科目,即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原值),也就是初始投资成本。
第三步,“投资成本”保持不变,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原值按照《
四、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的有关资产、负债的价值采用公允价值
国有企业经?批准进行公司制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按照《
对国有企业经批准公司制改建为股份公司,有关资产和负债的计价,除解释1号的相关规定之外,还应当依照有关公司制改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文件中规定的资产计价原?则是以评估后的价值为依据,而评估资产的价值一般是按规定参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市价,应当说是符合“公允价值”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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