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缴纳期限为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如果需要分期缴纳,则应当在占用之日起的30日内缴纳第一期,后续各期的缴纳期限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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