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的税金及其他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处理如下:
1. 税金: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税款是预付的,应当在预付时计入预付账款,待实际发生时再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费用是预付的,应当在预付时计入预付账款,待实际发生时再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务的收入和支出不在同一会计期间内,那么应当按照收入和支出的相关会计期间分别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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