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问题:自然灾害货物损失已抵扣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吗?
回答:《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 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自然灾害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必做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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