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房地产企业向政府交的市政配套费能在申报增值税时抵减销售额吗?

更新时间:2026-02-13  关注量:266  喜欢(54)

【问题】

房地产企业向政府交的市政配套费可以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抵减销售额吗?

【回答】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以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土地价款包括了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等各项费用。所以,房地产企业向政府交的市政配套费可以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抵减销售额。

在职场中,会计实操是在工作中必要的上岗技能,且获得证书后是否能够熟练处理账务,是区分新手、老手的直接证明。提升实操技能好课推荐:实务会员  岗位特训  行业财税

收到这种发票后,千万别傻傻的直接抵扣!

虚开发票是什么?虚开发票有什么后果?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企业向政府交的市政配套费能在申报增值税时抵减销售额吗?】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