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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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自建房屋办理房产证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案】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自2021年9月1日起失效)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
问题:跨区项目不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会有什么税务风险?回答:按税法规定:跨区项目应该在项目地预缴,如果不预缴涉及项目地税源流失,可能会被项目地查帐补缴,而预缴在注册地的税金存在重复交税,能否退税还是个问题,所以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按照税法规定,不自作主张,预缴到项目地。(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
问题:一个建筑项目的设计费发票是否需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等信息?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
在流动资产投资策略中,市场波动和经济周期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以下是一些应对市场波动和经济周期影响的建议:1. 多元化投资组合:分散投资是减少市场波动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资产类别、行业和地区,可以降低整体投资组合的波动性。2. 长期投资策略:市场波动和经济周期是短期现象,长期投资策略可
问题:1、超比例缴付的“三险一金”是否要并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不并入综合所得税计算?答案:1、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为个人缴付“三险一金”的,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需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电子税务局进行电子申报。具体步骤如下: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电子税务局网站。2. 在网站上选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填写。3. 在填写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额、应纳税额等信息。4. 填写完成后,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5. 提交
问题:工资总额包含社保吗?答案:工资总额是不包括社保的,因为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此外,企业发给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以及发给职工的洗理费、卫生费等福利费
在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时,需要先计算预缴税额。预缴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1. 首先确定纳税所得额,即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 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3. 根据应纳税额减去已缴纳的税额,即可确定预缴税额。预缴税额是企业在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应纳税额之前按照税法规定进行预先缴纳的税款。企业
【问题】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答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
【问题】对建筑企业的预缴增值税的台账,应登记哪些内容?【答案】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条的规定:“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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