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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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购买商品房何时开具正式发票?答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问题】土地证的所有权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现在碰到政府征迁,征迁款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政府的拆迁补
问题:会计继续教育可以专项扣除吗?答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但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支出不包括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支出。
问题:房地产企业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是否需要取得发票才能入账?答案:正常情况下,房地产企业支付拆迁补偿是不需要取得发/票,房地产企业应凭借与被拆迁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和被拆迁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收款凭据入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补偿协议书后附被拆迁企业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问题:如何填报子女教育附加扣除项目答案: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家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填写申报准备材料子女教育信息(包括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段等)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没有配偶可不填写配偶身份信息)手机APP填报图示1、 打
问题:未及时报送财务报表的,对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影响吗?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附件:010103.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属于涉税申报信息-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下属三级指标,若未及时填报财务报表,每次扣3分。因此
【问题】办理年度个税汇算要哪些步骤?【答案】年度汇算通常要经历前期信息或资料准备、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缴税款等步骤。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问题: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答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学习更多财
【问题】纳税人申请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已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答案】按照15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三条的规定,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
问题:我们是施工方收到甲方的奖励,怎么样进行账务处理?回答:如果甲乙双方施工合同约定相关奖励提条款,比如提前完工奖励、工程质量奖等,是以施工单位这个整体为接受单位的,奖励款项符合合同收入的内容,施工方收到款项则视同工程收入,开具发票给甲方,并交纳增值税。(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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