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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回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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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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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自产农产品是否需要开免税证明?【答案】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申报享受税收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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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省内流动就业,从企业换到事业单位,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答案】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具体办理流程是: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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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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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准则和新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新准则和新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要措施。《会计法》7章52条中多处提到国家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也多处提到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也可以这样理解,这次颁布的新准则和新制度是《会计法》和《企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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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确认用人单位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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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5]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