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资企业中方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缴纳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6-05-02  关注量:295  喜欢(134)

各地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精神,“三资企业”的中方人员个人所得税和个体工商业户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为了便于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征集管理,再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包括三资企业的中方从业人员),按规定应缴纳的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由单位财务部门就地代扣,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二、个体工商业户应缴纳的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凡属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业户,就地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纳,凡属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业户,就地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三、本通知自1996年6月1日起实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

2、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制规范和申报事宜的公告

3、调整进口丙烯酸酯反倾销税税率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5、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资企业中方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缴纳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