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8-11-26  关注量:589  喜欢(338)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8]19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

2、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3、昆明市国家税务局、昆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4、商务部 银监会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

5、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