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9-01-20  关注量:1010  喜欢(529)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797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第十批落实四至范围的开发区公告

2、关于暂停审批新增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的公告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4、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 提货方式的公告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