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及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落实好《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陕地税发〔2009〕43号),加强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不动产 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经2009年2月26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财税[200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你们,待省局对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营业额核准后,各市再核实冲减。
你局《关于刘德华西安演唱会营业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的请示》(市地税字[2002]279号)收悉。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陕地税函[2002]34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