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路桥(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8]831号)规定,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在陕所属企业上交总机构1998年度管理费380万元(名单附后),请遵照此标准执行。
相关阅读:
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县查处违法建筑行为行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4、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5、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在陕所属单位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标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