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碑林分局、稽查二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西北农房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陕国税函[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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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西北农房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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