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李淑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陕西省省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陕西省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相关资料:
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050926)
陕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20050919)
关于陕西省省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050926
相关阅读:
2、陕西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工商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