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外国语学院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6)26号)精神,同意西安外国语学院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校代码10724),同时撤销西安外国语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外国语大学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西安外国语大学为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12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厅要积极帮助学校,认真实施省政府核定的学校发展和建设规划,积极引导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督促有关部门将投资落到实处,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希望你厅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为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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