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陕商函〔2020〕188号)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21〕34号)要求,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级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
依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陕商发〔2020〕35号)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要求,按照《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陕西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1〕327号)精神,省商务厅组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西安、咸阳、延安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有序复工复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为复工复业创造条件 商贸流通企业主要包括批发。
《陕西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促进其有效恢复和可持续发展,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
各高等学校: 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21日 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省级储备粮质量安全,规范质量管理,依据《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署要求,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
现将《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17日 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建立我省科学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和评价体系,规范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