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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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落实国家及我省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规范和加强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选定管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选定管理办法》。
为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已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定价目录》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6日起施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陕价综发〔2018〕24号)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粮食储备管理部门和承储企业的管理与监督,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确保权责一致,参照《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
《陕西省“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397号)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省商务厅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予以印。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省级将公办幼儿园收费制定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有效保障了公办幼儿园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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