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收整税务知识 共同学习促进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知识>税务知识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暂时性差异转回时税率变动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6-11-05  关注量:847  喜欢(248)

问:我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税法要求不同,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都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补缴加速折旧产生的差异部分税款。这部分差异属于时间性差异,5年后可转回,现在调整年度与转回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率不同,我公司的这部分所得税资产将来转回时适用的税率,是按未来转回年度的税率,还是按当年调整时适用的税率?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七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二)》明确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期间执行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所得税率也有了新的规定。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这些暂时性差异预计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转回的,应当按照新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原确认时产生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以外,其他情况下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金额,应当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购物送券如何缴纳增值税?

2、退休人员是否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3、延迟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是否缴个税?

4、哪些费用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税前扣除?

5、稽查补缴的增值税如何做账?

以上就是关于【暂时性差异转回时税率变动如何处理?】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财税实务答疑

搜索栏目: 财税实务答疑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