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收整税务知识 共同学习促进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知识>税务知识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纳税?

更新时间:2024-12-13  关注量:1417  喜欢(245)

问:股份制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第二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因此,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