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收整税务知识 共同学习促进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知识>税务知识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两处所得年终奖能否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6-04-07  关注量:1347  喜欢(198)

问: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分别从两任职单位取得年终奖,是否可以将两处年终奖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参考厦门国税回复:

问:2014年张先生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12月份分别从两任职单位取得年终奖,是否可以将两处年终奖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张先生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的,可以将在同一月份内取得的年终奖合并,按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办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一个月的,只能选择一个月,另一个月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作为当月收入补缴个人所得税。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员工无息向企业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延迟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是否缴个税?

3、投资公司取得投资收益能否作为广告费的扣除基数?

4、固定资产暂估入账何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购买酒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以上就是关于【两处所得年终奖能否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财税实务答疑

搜索栏目: 财税实务答疑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