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收整税务知识 共同学习促进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知识>税务知识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
我单位是直销企业,按照零售价向直销员介绍的消费者销售货物,并另外向直销员支付报酬,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卖货如何缴纳增值税?
某公司销售并生产汽车,有时会按客户的要求提供送车(类似于代驾)服务,按照一定标准收取送车服务费。送车服务费是否否属于价外费用?如何缴纳流转税?
行政处罚相对于刑事处罚来说,处罚的力度是比较小的,因为行政处罚的处罚主体是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所以不应该用刑事处罚来处罚行为人,但是因为存在违法行为,所以处行政处罚。那么关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时间点规定是怎么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时间点决定书依法送达的时间《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