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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于2009年9月1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发布,根据2015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5号《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百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申请人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邮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再受理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
不可以。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一、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简介 我国《公司法》在其有关条款中对公司登记作了具体规定,并于1994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该依照该条例办理登记。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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