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17号《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征免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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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征免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