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的顺利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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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80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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