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一、组织力量,迅速摸清手工百万元版专用发票填开使用情况,为确定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打好基础。
二、从接文之日起,各级国税机关一律严格控制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发售,已经发放尚未填开的,要进行清理收缴,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并尽量考虑使其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并报经省局确定。此项工作将于全省计会改革工作会议上专题安排。
三、自1996年起,各地必须在当年9月10日前、次年4月10日前分别将次年上半年、下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计划上报省局征管处,以便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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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同意变更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工本费名称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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