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统一防伪、统一印制、统一价格”的管理机制,使之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有效地堵塞发票管理工作上的漏洞,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减少税款流失,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普通发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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