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银行昆明信托咨询公司来函反映,由于其公司均属没有与省分行脱钩的全资附属企业,要求实现利润并入银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转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
通知〉的
通知》([1996]云财税政字第22号和云国税所字[1996]25号)有关
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银行昆明信托咨询公司自1996年1月1日,实现利润并入其主管银行集中在北京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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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银行昆明信托咨询公司有关所得税汇总缴纳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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