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巩固税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执法的有力保证,是改进税收征管手段,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是税务部门建立廉政机制和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的内在动力,是党和国家赋予税务系统的历史使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国税系统的征管改革。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努力实现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为中央和我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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