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7-03-03  关注量:1028  喜欢(143)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1996年以来,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不断发展,在我省境内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也日益增多,这类机构在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容易出现偷逃国家税收的现象。为加强对这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效堵塞税收漏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和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的规定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二、外国企业的营业机构其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应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的规定报经批准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在向总机构报送年度报表时应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九十六条 的规定同时报送所在地主管国税涉外分局。

  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未按规定期限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涉外分局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应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云国税外字[1996]52号文件停止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一批)

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批复

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5、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