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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我省18户三线调整企业1995年度营业税基数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7-08-22  关注量:927  喜欢(555)

昆明市、曲靖地区、楚雄州、红河州、德宏州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云财税政字[1996]45号、云国税发字[1996]27号、云地税发[199 6]405号)规定:“1995年度应缴营业税的基数,由地市地方税务局核实后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核”。经我局对昆明、曲靖、楚雄、红河、德宏五地州市上报的十八户三线调整企业1995年度应缴营业税的审核,现将基数确定如下(见附件),具体退库手续按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预[1994]40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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