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局抽查了玉溪地区交通运输专用票据的使用情况,在被检查的16辆客车中,只有1辆车使用正式票据,其余15辆车使用的都是过期废票或假票。同时玉溪地区地方税务局也组织人员在交警支队的配合下,突击检查了客运车辆使用票据情况,在被检查的102辆车中:本区车辆98辆,昆明1辆,思茅2辆,文山1辆,共收缴过期废票1483份,假票256份。针对目前这种交通票据使用混乱,票据管理松散的情况,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交通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地要结合今年的税收大检查,对本辖区内使用交通运输专用票据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
2、检查中要密切与交通、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过期废票及假票的来源渠道要追查到底,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交通运输专用票据的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省地税局的规定执行;新版交通发票一律从1997年1月1日起使用,且全部采用防伪专用纸及荧光油墨印制,其中批准文号从[1996]143号至[1996]192号的发票也属于新版发票的范围,要求用票部门认真鉴别。另外,公园及游乐场所使用的各种票据,也要加强管理,并按规定套印《发票监制章 》。
4、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这次检查要求在春节前结束,各地要在1998年1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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