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8-03-20  关注量:957  喜欢(662)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与省地税局云地税发[1997]381号批复一并贯彻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

2、长城保护条例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项目确认书出具工作的通知

4、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5、陕西省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服务贸易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的函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