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2-02-11  关注量:246  喜欢(172)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预售房地产,取得预收款的,仍按《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外字[1995]79号)的规定,预征企业所得税。我省外商投资举办的房地产企业的行业利润率暂定为10%,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利润率的,应上报省局涉外分局批准。

  二、境外企业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不属包销性质的其他代销、承销性质的业务应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0]06号)的规定执行。

  三、各地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对本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一次清算,并结合年终汇算工作对不同类型房地产项目的售后配套设施费的组成情况以及在销售收入和成本费用中的所占比例等有关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查,于6月31日前将清算情况和调查情况书面上报省局。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

2、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关于对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陕西省股票管理试行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