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3、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4、海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