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蜂蜜增值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3-04-15  关注量:869  喜欢(201)

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罗平县蜂业中心生产蜂蜜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请示》(曲国税发[2003]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天然蜂蜜属于应税农业产品的范畴,经过简单加工生产的蜂蜜(含瓶装蜂蜜),亦属于应税农业产品的范畴,按现行增值税有关政策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04年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意见

2、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废止]

3、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4、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蜂蜜增值税适用税率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