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
一、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对所管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宣传工作,确保贯彻落实到户。
二、原云国税发[2001]242号、[2001]115号文件中对专用发票论证的有关规定与此文相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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