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3-12-17  关注量:846  喜欢(729)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配与支出方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统一和规范津贴、补贴扣除标准,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工资、薪金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200元的补贴、津贴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0元,另增加200元的通讯补贴费用扣除。即: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国家统一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减除600元的补贴、津贴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再减除600元的补贴、津贴扣除标准的范围包括:我省发放的“三项补贴”收入、独生子女补贴、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交通补贴、误餐补贴、伙食补贴、取暖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或医药费包干、边疆津贴等各项津贴、补贴收入以及通讯补贴收入。

  三、通讯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不得再扣除200元的通讯补贴。

  四、个人按照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向指定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本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

3、海南省国家税务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个体加油站赋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的通知

4、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