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核发地方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2、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
3、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5、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