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05-07-14  关注量:727  喜欢(99)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4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通知》要求,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刊登遗失声明,我省指定《云南经济日报》作为省内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时,由各地车购办告知申请补办完税证明的纳税人,需在中国税务报或我省指定的《云南经济日报》上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纳税人持报办理补办完税证明手续。

  二、各州、市局车购办需自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刊出证明书》(见附件一)并在空表上加盖车购办印章后下发到所属各办税地点使用,由纳税人员填列表上各项,办税点征管人员签字后交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后续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5年5月11日               国税函〔2005〕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遗失后,如何刊登遗失声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文件已作了规定,现根据各单位所反映的情况和要求,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完税证明遗失的,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可选择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依据遗失声明为纳税人补办完税证明。

  二、遗失声明的登报挂失手续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代为办理。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

3、关于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4、财政部驻海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海南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