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2、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申报异常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5、海关总署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