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下发以来,部分涉农相关部门和部分纳税人对4号公告的部分条款内容理解不尽一致。
为确保云南省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的规范和统一,经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暂缓执行4号公告。
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3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相关阅读:
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5、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境外企业驻华旅游办事处普查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暂缓执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