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政策解读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5-08-12  关注量:1372  喜欢(135)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总局决定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实行分类管理,发布公告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二、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简并发票领用次数的便利?
  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三、哪些纳税人属于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范围?
  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3、共同推进“银税互动”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4、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5、关于《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公告的解读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政策解读

搜索栏目: 政策解读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