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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将一项专利权转让给我公司,该专利权转让公告已经公布,但由于某种原因我公司还未持有专利证书。现在遇到侵权行为,我公司能否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
别人在论坛上发的内容,他人可以使用吗?“默示许可”是一种对网上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吗?网络上著作权默示许可;有哪些适用领域?我们从一个案例开始具体分析对于著作权默示许可的解读。
请问您有关计算机软件方面的有关问题。比如说我公司购买了一套软件(office),我是否可将其安装在多台计算机上,对于一个软件多台电脑使用的问题我国目前有没有相关法规,请告知。
本人多次拜读您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和记者的对你的访谈,前几日又有幸拜访了您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页。深为您的渊博学识和勤勉治学态度所折服。中国若多有您这样理论、实践并卓的法官,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将不再征途漫漫。此次冒昧去信,是有两个问题请教,望不吝赐复。
案例:,关于代理人损失,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由于专利代理机构在代写专利文件时,不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把整个权利要求书写成一条,形成所有技术特征都是必要技术特征,使专利被侵权后得不到保护,把一项很有价值的专利。
对于网站内容抄袭问题,先要看你网页上的内容是否为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如果是,对这些作品你们就应当享有著作权;网页如果在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体现出独创性,可以作为汇编作品进行保护。
我是一名来自外国的设计师,现在中国为一个服装公司进行专卖店的设计。由于这是一家连锁店,以后该公司其他专卖店的设计,都会和这家由我设计的店的风格一致。我想知道的是,如何在合同中可以保护我的设计,对于以后的开店如果依然用我的设计,我该如何订立合同呢?要注意什么问题?
为了及时解决网络域名纠纷,我认为对于顶级域名在中国发生的争议,只要当事人选择了诉讼,中国法院也可以管辖,作出的程序公正的裁决,在美国的域名顶级注册机构应当协助执行。
企业在法院裁定其破产,并且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至工商部门注销登记之日这一特殊期间,有无企业名称权?本案中,B厂作为原告起诉,主体是否得当?
“等同替换”又称为“等同替代”,它是在专利侵权行为的判断中,法官适用“等同侵权判断原则”的一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相同地模仿他人专利产品或者照搬他人专利方法的专利侵权行为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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