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征瓜菜和糖蔗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5-11-03  关注量:594  喜欢(395)

各市、县、自治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稳定企业税负,平衡农业产品之间的税负,合理调节收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令143号),省政府决定从1995年12月1日起,对收购瓜菜和糖蔗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收购金额征收5%的农业特产税。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失效]

2、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3、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5、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征瓜菜和糖蔗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农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农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