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

更新时间:2004-03-31  关注量:688  喜欢(47)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对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财税[2004]45号,该文已以粤财法[2004]19号转发)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在全省范围内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企业、家禽加工企业、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2004年度给予减半征收。

  二、请各市地方税务局统计2004年度减半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户数及税额,于2004年底前报省地税局,抄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2、关于公布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城市的通知

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在网吧市场管理中实行案件处理进程公示制度的意见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综合税收政策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综合税收政策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