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将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征管范围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和个人(不含涉外)一律由市国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征收管理;
二、在经济技术开必区范围内的涉外企业,由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设立稽征组,就近办理有关事宜。
三、对目前由各分局、县局管辖,符合上述范围的纳税人,各分局、县局应尽快向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移交,并统计所移交管户95年纳税情况和96年已纳税款,上报市局计财处。
相关阅读:
3、陕西省物价局等7厅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征管范围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